趣词首页 公众号 小程序

sirloin:牛腰肉

该词意为“牛腰肉”,原作surloin,源自法语surlonge(相当于英语upper loin)。关于其拼写从surloin到sirloin的演变,某些辞书上有这样一段记载:

英国一位国王有一回对他所吃的一块牛腰肉感到特别满意,高兴之下就把它封为爵士( sir),surloin 一词也就随之被改拼为sirloin。

有两位英国作家富勒(Thomas Fuller,1608 - 1661)和斯威夫特(Jonathan Swift.1667 - 1745)接受了这种说法,前者说这位国王是Henry VIII,后者则说是James I。尚有一说认为该国王应是Charles II。虽然众说纷纭,但内容却大同小异。

我们认为,从surloin到sirloin的演变主要是所谓“民俗语源”的影响所致,这种影响往往表现于外来语。换言之,此一变化是基于联想,也就是将sur与sir相联系而产生的。

该词的英语词源请访问趣词词源英文版:sirloin 词源,sirloin 含义。

flamingo:火烈鸟

这是羽衣粉红或深红的一种热带大涉禽,汉语作“火烈鸟”或“红鹳”。据传,新大陆的西班牙探险者初次见到这种鸟时想拿佛兰芒人( Fleming)开玩笑,便给它取名Flamenco,在西班牙语意思就是“佛兰芒人”,因为佛兰芒人肤色微红,还素以性格活跃,衣着艳丽著称。该词转由葡萄牙语(flamengo)进入英语后,演变为flamingo这一形式。人们从民俗语源的角度往往将flamingo和西班牙语flama‘flame’(火焰)相联系。若将flamingo的词尾-o去掉,便是flaming。flam-ing在英语有“火红的”、“火焰似的”之义,这不正合该种鸟的羽色和佛兰芒人的肤色。

boss:工头,老板,主人

该词往往使人想起17世纪建立纽约市的荷兰殖民者。那时候荷兰人的影响比较大,有一个词在荷兰人中间用得很多,这就是baas,意思是“主人”或“工头”。以后英国人取代了荷兰人的地位,也把baas一词接了过来,18世纪末期改拼为boss,到了1838年在美国英语中就已十分通用了。当时一位著名的美国作家库珀(J.Fenimore Cooper,1789 -1851)公开指责boss为粗俗语,并写信给词典编纂家韦伯斯特(Noah Webster,1758 - 1843),要求他帮助制止诸如boss,to belittle,to oppose,to advocate 一类粗俗词语的使用。然而,从boss进入英语之日起,它就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最初它是作为master的委婉语使用,也许是因为外来词所以不如master那样含有令人不快的涵义。在当代英语中,boss作为标准语仍然保留了“工头”、“主人”、“老板”等义,尤用于商业和政治方面,在60年代期间一度还被用作少年俚语,流行一时,用以表示“第一流的”或“好的”。boss还常作动词用,如to boss someone about(把某人差来遣去),由boss派生的形容词bossy(专横的,爱指挥人的)也用得很多。

bastard:私生子

古法语有个短语fils de bast,字面意思是son of a packsaddle(驮鞍上生的儿子)。据传,中世纪法国普罗旺斯地区的赶骡人常将驮鞍当作临时床铺使用,不少私生子是在这种床铺上出生的,故人们便用该短语婉称私生子,意为“私生子”的英语bastard 一词即源于该短语,更确切地说是由其中的bast(驮鞍)衍化而来。从19世纪初以眦来bastard开始贬义化,如今更多地被作为粗俗语用以骂人,若要表示“私生于”或“非婚生子”则常以love-child一词代之。

  bastard的近义词bantling(小杂种)其来历有点相似。它源自德语Bank‘bench’(长凳),不同的是,孩子不是在驮鞍上而是在长凳上出生的。

  

dinner:正餐

dinner(正餐、主餐)来自法语词diner,意思是“to dine(吃饭)”。起源于拉丁语的一个俗语disjejunare;dis即“break(打破)”;jejunare,“fast(斋戒)”;意即“打破斋戒”、“开斋”、“吃饭”,这一点同breakfast意义相同。

tandem:前后双座自行车,一前一后地

二马拉车,通常是并列而行的。但有一种双轮双座马车由纵列二马,即一前一后的两匹马来拉的,这种马车就叫tandem。tandem本是个拉丁副词,原意为'at length,at last,finally'(最终,终于)。18世纪流行于英国的大学的一则笑话戏谑地将该拉丁词解释为lengthwise (纵向地,一前一后地),以使笑话带上几分幽默感。嗣后,人们索性用tandem 一词来指“纵列二马拉的双轮马车”。在1785年问世的《俗语词典》(A Classical Dictionary of Vulgar)编者 Francis Grose 就把该词释为此义。没过多久,tandem 就从俗语升格标准语。到了19世纪80年代tandem 被用来转指“前后双座自行车”。以后,tandem除了作名词用,还常用作形容词或副词,表示“一前一后的(地)”、“纵列的(地)”。介词短评 in tandem 也用以表示“一前一后地”、“纵列地”或“协同地”,“联合地”。例如:Tom and Ruth arrived,riding tandem. 汤姆和鲁丝骑着双座自行车来了。/These two groups will be working in tandem on this project. 这两个组将在这个工程中能力合作。

A Procrustean Bed(强求一致):普罗克汝斯忒斯的铁床

A Procrustean Bed,直译是“普罗克汝斯忒斯的床”,源自古希腊神话的典故。

在雅典国家奠基者(Theseus)的传说中,从墨加拉到雅典途中有个非常残暴的强盗,叫达玛斯忒斯,绰号普罗克汝斯忒斯。希腊语 Procrustes 的意思是“拉长者”、“暴虐者”。据公元前1世纪古希腊历史学家狄奥多(Diodoros,约公元前80-前29年)所编《历史丛书》记述:普罗克汝斯忒斯开设黑店,拦截过路行人。他特意设置了两张铁床,一长一短,强迫旅店躺在铁床上,身矮者睡长床,强拉其躯体使与床齐;身高者睡短床,他用利斧把旅客伸出来的腿脚截短。由于他这种特殊的残暴方式,人们称之为“铁床匪”。后来,希腊著名英雄提修斯在前往雅典寻父途中,遇上了“铁床匪”,击败了这个拦路大盗。提修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强令身体魁梧的普罗克汝斯忒斯躺在短床上,一刀砍掉“铁床匪”伸出床外的下半肢,除了这一祸害。

由此,在英语中遗留下来a Procrustean bed这个成语,亦做the Procrustes' bed或the bed of Procrustes,常用以表示an arrangement or plan that produces uniformity by violent and arbitrary measures之意。按其形象意义,这个成语与汉语成语“削足适履”、“截趾穿鞋”颇为相同;也类似俗语“使穿小鞋”、“强求一致”的说法。

Let's go Dutch:各付各的,各自付账,AA制

荷兰人喜欢算帐,无论和别人做什么事,都要同对方把帐目算得清清楚楚。于是英国人就幽默的把“go Dutch”引申为“AA制”。这其实是英国人对荷兰人的偏见。

16~17世纪时的荷兰和威尼斯,是海上商品贸易和早期资源共享本主义的发迹之地。终日奔波的意大利、荷兰商人们已衍生出聚时交流信息、散时各付资费的习俗来。因为商人的流动性很强,一个人请别人的客,被请的人说不定这辈子再也碰不到了,为了大家不吃亏,彼此分摊便是最好的选择了。而荷兰人因其精明、凡事都要分清楚,逐渐形成了Let's go Dutch(让我们做荷兰人)的俗语。后来这句话就被引申为“AA制”。

而“AA制”其实就是“Algebraic Average”的缩写。意思是“代数平均”。意思可以从字面看出,就是按人头平均分担帐单的意思。但AA制还有其他说法,比如香港人把AA作为All Apart的缩写,意为“全部分开”。还有人认为“AA”是英文“Acting Appointment”的缩写。

schmuck:笨蛋,傻瓜

来自 shmuck,来自依地语 shmok,阴茎,来自德语 Schmuck,珠宝,宝贝,来自低地德语 smuck, 优雅的,漂亮的,来自 PIE*smuk,光滑的,词源同 smock.该词在依地语为极端粗俗语,字面 意思即男人的宝贝,等同于汉语骂人的“傻屌”。字母-s-在德语和依地语音变为-s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