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ethyst(紫水晶):拒绝酒神追求的凡人少女艾莫西施
希腊酒神狄俄尼索斯(Dionysus)善于酿造葡萄酒,同时还特别喜爱饮酒。酒神爱上了一个美丽的凡人少女艾莫西施 (Amethystos,希腊语含义为“不醉酒”),向她展开了热烈的追求,但遭到了艾莫西施(Amethystos)的拒绝。一日,酒神喝醉后,欲强行非礼艾莫西施(Amethystos)。情急之下, 艾莫西施向月亮女神Diana大声呼救。于是,月亮女神将她变成了一块晶莹透体的水晶,保住了她的贞洁。酒神伤心不已,就将葡萄酒浇灌在水晶身上,使其变为紫色。
英语单词amethyst(紫水晶)就来源于这则希腊神话。古希腊人相信,紫水晶具有防止醉酒的功效,因此在饮酒时喜欢使用紫水晶做成的葡萄酒杯或在身上佩戴一块紫水晶做成的饰品,来避免自己喝醉。
amethyst:['æməθɪst] n.紫水晶,紫色
该词的英语词源请访问趣词词源英文版:amethyst 词源,amethyst 含义。
bigwig(大人物):假发越大,地位越高
在十八世纪的欧洲,很多社会上流人士喜欢佩戴假发(wig)。据说法国国王路易十三是始作俑者。由于在当时,满头浓发被看作是男性力量的表现,而这位国王却是个秃头。为了掩饰这一缺陷,路易十三就戴上了一顶长度长度及臀的原色卷发。大臣们纷纷效仿,从而使得佩戴假发成为当时的一种时尚。我们在一些欧洲古装剧中还能看到法官和律师们佩戴着白色的假发。
假发的大小与佩戴者的身份地位密切相关。一般来说地位越高者,佩戴的假发越大越长。所以人们就是用“bigwig”这个单词来表示大人物。
bigwig: ['bɪgwɪg]n.权贵之人,有重大影响力的人
wig: [wɪg]n.假发
condone(宽恕):对通奸行为的有条件宽恕
在西方历史中人们通常将通奸(adultery)视为犯罪,并制定了严格的惩罚措施。在古罗马,女子通奸将被没收一半的嫁妆和三分之一的财产,放逐至小岛,永远不得再结婚。男人发现老婆与人通奸,必须告发并与其离婚,否则将受到严惩。在经典名著《红字》中,女主人公因为与人偷情生子,而被宗教法庭判处终身佩戴一个象征“通奸”的红色A字。
这种情况到了19世纪下半叶才有所改观。1857年,英国通过“婚姻诉讼法》,将通奸行为定义为一种民事行为而非刑事行为。该法规定,夫妻一方可以因为对方的通奸行为而离婚,还规定男子可以对妻子的奸夫索取侵权赔偿。另外,该法首次提出了condone这个法律术语,意思是夫妻一方对另一方的通奸行为以不再重犯为条件的宽恕。英语单词condone源自拉丁文condonare。其中,con为强化语气的前缀,donare表示“给予”,字面意思就是“宽恕,放弃追究权利”。源自拉丁文donare的单词还有donate(捐献)、pardon(原谅)。
condone: [kən'dəʊn] vt.宽恕,赦免
condonation: [,kɒndəʊ'neɪʃən] n.(夫妻间对对方通奸行为的)宽恕,赦免,赎罪
donate:[də(ʊ)'neɪt] v.n.捐赠,捐献。记:don给予+ate动词后缀→赠送给别人
pardon: ['pɑːd(ə)n] v.n.原谅,赦免,宽恕。记:par=per,完全,如perfect(做到极致)+don给予、放弃→完全放弃→原谅
person(人):古希腊罗马戏剧中的面具
中国的传统戏剧如京剧中有所谓的脸谱,不同的人物性格就用不同的脸谱予以直观的表示。古代希腊、罗马的戏剧中也有类似的表现手法,不过不是脸谱,而是面具,不同角色戴不同面具。佩戴面具可以解决一人分饰多角的问题,还能克服剧场条件限制,使远处的观众辨别出角色的形象和表情。这种面具,拉丁文就叫做persona。正因为如此,persona渐渐成了戏剧中的“人物角色”的意思。由于每个人在社会生活中都要扮演一定的人格角色,所以persona就从戏剧中的“人物角色”延伸为表示人在社会生活中的人格角色,从而产生了英语单词person。
person:['pɜːs(ə)n]n.人,个人
persona:[pə'səʊnə; pɜː-]n.人物角色,伪装的外表
personal: ['pɜːs(ə)n(ə)l]adj.个人的,私人的,亲自的
personality: [pɜːsə'nælɪtɪ]n.人格,个性。
cravat(领巾):喜欢系领巾的克罗地亚士兵
在领带问世前的中世纪欧洲,贵族们用来装饰颈部的是蕾丝领圈。制造这种华丽的配件需要消耗大量布料,每制造一个这样的领圈需要用掉长达十五米的蕾丝饰带。在欧洲“三十年战争”期间,参战各国都在拼命缩减开支,昂贵的蕾丝领圈自然成为不合时宜的物件。有的国家甚至颁布法令,规定只有在出席葬礼这样的隆重场合,男士才允许佩戴蕾丝领圈。
然而,爱美的男士依然有办法来装饰自己的颈部。不久,克罗地亚士兵们所佩戴的领巾引起了欧洲时尚界的关注。他们在颈部装饰有打结的细领巾。这种风俗从中世纪开始流传,也是他们在战场上辨认同伴的方法之一。这种服饰很快就在欧洲流传开来,不仅在士兵群体中广泛流传,而且还赢得了王室的瞩目。当时的法王路易十四就是一名有名的领巾爱好者。他拥有大量制作精美的领巾,甚至还设置了“领巾侍者”一职,每天的工作就是为路易十四奉上几款华丽的领巾,方便国王挑选。因为国王的狂热爱好,领巾不再是简单的装饰或者蕾丝领圈的代用品,开始慢慢成为贵族阶层必需的服装配件。
法语中,这种源自克罗地亚的服饰就被称为cravate,本意就是“克罗地亚人”。进入英语后拼写变为cravat。这就是英语单词cravat(领巾)的由来。cravat已经有了和今天的领带(tie)类似的形状与系法,被认为是现代领带的前身。
cravat: [krə'væt] n.领巾,领带,领结
amethyst:水晶
前缀a-, 没有。methyst, 酒,词源同mead,酒。古时候传说佩戴该石能防醉酒。
fedora:浅顶卷檐软呢帽
来自1889年的一部美国戏剧女主角Princess Fedora所戴的帽子,后成为流行时尚,甚至被用做女权主义的象征。在1924年因英国爱德华王子佩戴后,开始流行于男性人群。
Orangeman:奥兰治人(主张北爱尔兰继续隶属英国的新教政治组织成员)
北爱尔兰政治组织Orange Order的通俗叫法,因其佩戴橙色带子而得名,含有双重含义。该组织建立于1795年,因拥护当时的君主William of Orange而得名,即英格兰国王威廉三世,其于1689年自1702年在英格兰执政。Orange原为法国罗讷河流域地名,其原名为Arausio,后可能受orange影响拼写俗化。
daffodil:黄水仙
在古希腊神话中,有一块英雄及好人死后居住的乐土叫Elysium。那里没有风雪,没有严寒,常年和风习习,遍地开着daffodil这种大朵的黄水仙花。自20世纪早期起daffodil就成为英国威尔士的民族之花。在威尔士的民族节日圣大卫节(St David's Day)那天,许多威尔士人都会在衣服上佩戴daffodil。除了玫瑰之外,daffodil也是英国抒情诗中特受喜爱的花之一,赫里克(Robert Herrick,1591-1674)和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1770-1850)等著名诗人都借daffodil抒发情怀。daffodil一词源于希腊语,原先作asphodel,到15世纪时被讹传为affodil.据牛津字典,首字母d是被半戏谑地加上去的,就像Ed 和Ted同是Edward的昵称,而Ted的首字母T是以后加上去的。;;另一种说法是,d可能来自荷兰语的定冠词de,荷兰语de affodil被英国人误作一个词了。荷兰人昔日曾是,今天仍是栽培百合,郁金香,水仙等鳞茎植物(bulb)的能手。
raglan:袖子有插肩的
来自 19 世纪欧洲克里米亚战争时期英国将军 Lord Raglan,因其常佩戴这样一个肩章装饰品 而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