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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way(回旋余地):航海时受风影响产生的偏移

英语单词leeway原本是个航海术语,由lee(下风处)+way(途径)组成,指的是船只在航行时,受风力影响,向下风方向产生的偏移。在航行时,必须预先想到船只可能产生的这种偏移,预先留出余裕,以免船只与下风方向的其他物体发生碰撞。因此,leeway一词便产生了“余裕,回旋余地”的含义。现在,该词已经广泛应用于日常生活和工作场景中。

leeway:['liːweɪ] n.余裕,回旋余地;偏航

该词的英语词源请访问趣词词源英文版:leeway 词源,leeway 含义。

brink:边缘

发音释义:[brɪŋk] n.(峭壁的)边缘

词源解释:来自中古低地日耳曼语brink(边缘)或丹麦语brink(险峻、海滨、河岸)

词组习语:on the brink of(濒临)

衍生词:brinkmanship(边缘政策;外交冒险政策);brinkman(边缘主义者)

英语单词brim、brink、edge、margin、rim、verge都有“边”“边沿”的意思,区别如下: brim指如壶、杯、碗等各种形状容器的内侧边缘,也指帽子的边;brink指悬崖峭壁的边缘;edge指物体两平面交接处的边缘或边线;rim指任何圆形物体的缘、周或边;margin指书页的空白边缘,也可指物体的边缘;verge指一平面或广阔区域的尽头,也常指道路的边缘。

用于比喻时,brink常用于借喻中,指濒临某种危险;edge指尖锐性、严峻性等;margin的意思是“留有余地”;verge表示濒临某种感情或行动的状态。

助记窍门:与brim一起记:brim表示内侧边缘,所以以m(连在一起的两个n)结尾;brink表示峭壁的边缘,所以以k结尾,令人联想到峭壁向外突出的锐利边缘。

exigency:紧急,迫切

词源同exact, 精确的。引申义没有余地,紧急,迫切。

leeway:自由活动的空间

lee,背风处,way,方向,道路。原指由强风所致的偏航,现主要用于比喻义自由活动的空间,回旋余地。

leeway:余地,余裕

原为航海术语。船只在航行时往往受风的影响而偏离航线,向下风方向(leeward)漂移,此所谓偏航,造成的偏差就称leeway,汉语作“风压差”或“风压角”。假若船只逆巨浪行驶,或者船的龙骨( keel)不够长,不够深,驾驭不了水势,承受不住狂风,风压差就会很大,船只就可能很危险。即使不危险,偏航及由此产生的风压差也绝非行船者所想望的。然而,当leeway 一词像别的术语一样被用作普通词语时,它却转义为“余地”或“余裕”。例如:We need some leeway if we are to act effectively.(若要使行动获得成效的话,我们就得有一些周转的余地。)再如:He has an hour's leeway to catch the train.(他有1小时的富余时间赶火车。)leeway摇身一变似乎成了人们希望得到的,受人欢迎的,像breathing space(喘息的机会,考虑的时间)一样的东西。人们并不反对把术语通俗化,即将术语用作普通词语。可是,假若两者意义如此惊人地不同,就不免招人非议了。不管反对与否,leeway作为一个常用词如今已完全确立了它在英语中的地位。

last-ditch:已无后退余地的,拼死的  

据传,该词源出英国国王威廉三世(William III of Great Britain,1650 - 1702)。威廉生于海牙,1672年出任尼德兰联省共和国军队统帅,率军与入侵的英法两国军队交战,一度失利。英法两国国王提出苛酷的和约条款,他拒绝接受。为了确保他的国家不被灭亡,他说,“I will die in the last ditch.”(我要奋战到底。)他开始重建军队,终于取得了胜利,并在1689年登上英国国王的宝座。按字面义,ditch原指“壕沟”或“防御壕”,last ditch就是“最后的防御壕”,即“最后的防线”,如今一般多用于喻义,而且常用作形容词,表示“已无后退余地的”、“坚持到底的”或“拼死的”。例如:I made one last-ditch effort to get her to stay.(为了把她挽留下来我作了最后努力。)/If the enemy refuse to surrender,we shall fight to the last ditch.(敌人不投降,我们就打到底。)

Hobson's choice:无余地的选择;别无选择

关于其由来,英国作家斯梯尔(Sir Richard Steele,1672-1729 )曾于1712年在他主办的杂志《旁观者》(The Spectator)第509期上发表过一篇短文作了介绍。Hobson原为人名,全名是Tobias/Thomas Hobson(1544??-1631)。他是17世纪剑桥地区的一个驿站老板,养有40多匹高头大马供人租用,租用者多为剑桥学生。但是他不容许租用者自己随意挑选,只许将离马厩门最近的那匹马牵走,否则不予租用,毫无商量余地。他所定的这一规矩并非没有道理。他认为大学生不会好好照料马匹,而他却爱马如命,为了不使马儿过于劳累,他采取了依次出租的办法。休息最久,马力恢复最好的,总是靠近马厩门的马。Hobson这种不给人以选择余地的做法,人们称之为(霍布森的选择)。

此人还是个名见经传的人物。据《全国名人传记辞典》(Dictionary of National Biography)所载,死后他将一笔可观家产遗赠给了剑桥,当地有条街道以其名字命名。英国作家艾迪生(Joseph Addison,1672-1719)曾撰文纪念他,英国大诗人弥尔顿(John Milton,1608-1674)还特地为他作了两段饶有风趣的墓志铭。Hobson受到两位名作家如此垂青,在一定程度上使得Hobson's choice一语得以经久不衰,并沿用至今。词义至今一直无甚变化,现仍表示“无选择余地的选择”,或“无选择余地的局面”。1915年Hobson's choice曾被用作一个戏剧的剧名,1953年还被作为一部英国影片的片名。此语有时和动词have搭配使用,作have Hobson's choice。

last ditch:拼死的;已无后退余地的

英国国王威廉三世(King William III, William of Orange, 1650--1702)出生于海牙,原是荷兰的奥兰奇王子(Prince of Orange),1672年出任尼德兰联省共和国军队统帅,率军与入侵的英法两国军队交战,一度失利。英法两国国王提出苛酷的和约条款,他拒绝接受。为了确保他的国家不被灭亡,他说:“I will die in the last ditch.”(我决心战死在最后一条战壕里。)他重建军队,终于在1678年取得了胜利。他没有战死在最后一条战壕里,并在1689年登上英国国王的宝座。与妻子女王玛丽二世享有相等的权力。按字面义,ditch原指“壕沟”或“防御壕”,last ditch就是“最后一条防御壕”,即“最后一条防线”,如今常用作形容词,且多用于喻义,表示“已无后退余地的”、“坚持到底的”或“拼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