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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talize(逗弄):被罚看到美食而吃喝不到的坦塔罗斯

在希腊神话中,坦塔罗斯(Tantalus)是天神宙斯在凡间的儿子,统治着吕狄亚 的西庇洛。由于他出身高贵,众神都很给他面子,甚至能够与宙斯同桌进餐。但是坦塔罗斯得意忘形,不断亵渎神灵,触犯天条。有次,为了试探众神是否真的知晓 一切,他邀请众神来家中做客,杀死自己的儿子,做成一道美食来款待众神。在场的神灵看破了坦塔罗斯的轨迹,都没有动筷子,只有谷物女神因为思念被抢走的女 儿而心神不定,出于礼貌稍微尝了一块肩胛骨。

坦塔罗斯最终因为罪恶滔天而受到了严惩。他被束缚在一池水中,却不得不忍受干渴的煎熬,因为只要他一低头喝水,池水就会立刻从他身边流干。他的身旁是长满甜美果实的果树,但他却只能忍受饥饿,因为只要他凑近果实,就会有一阵大风把树枝刮远。

英语单词tantalize就源自坦塔罗斯的名字Tantalus,比喻让人看到目标而又不让人实现目标的折磨。

tantalize:['tæntəlaɪz]v.逗弄,使干着急

该词的英语词源请访问趣词词源英文版:tantalize 词源,tantalize 含义。

gargantuan(巨大的):法国名著《巨人传》的主人公高康大

英语单词gargantuan来自法国讽刺作家拉伯雷(Rabelais)的作品《巨人传》(Gargantua and Pantagruel)中主人公的名字gargantua(高康大),gargantua的本意是“大喉咙”。高康大是一个食欲巨大的巨人国王,他出生时要喝17913头母牛的奶,衣服要用几万尺布,胖得有十八层下巴,他把巴黎圣母院的大钟摘下来当马铃铛,他的一泡尿淹死了260416人。在小说中,拉伯雷痛快淋淳地批判教会的虚伪和残酷,特别痛斥了天主教毒害儿童的经院教育。高康大原本聪慧过人,但几十年的经院教育却要把他变成呆头呆脑,糊里糊涂,只有在接受人文主义教育之后才变成名副其实的“巨人”。

gargantuan: [gɑː'gæntjʊən] adj.巨大的,庞大的

sideburns(连鬓胡):南北战争时的大胡子将军伯恩赛德

sideburns是近代历史中流行于西方的一种胡须样式,它的特点是头发的鬓角、脸颊两侧的络腮胡直到嘴唇上方的胡须都连在一起。这种胡须样式得名于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北方军队将领安布罗斯·伯恩赛德(Ambrose Burnside,1824-1881)将军。伯恩赛德是美国罗德岛人,是一名军人、发明家、实业家及政治家。在南北战争期间,他担任陆军准将,战绩不佳,经历过好几次战役的惨败。让他出名的并非他在战场上的表现,而是他独具风格的大胡子。他喜欢在嘴唇上方和腮边蓄留毛茸茸的大胡子,而将下巴刮得光溜溜的。因此,人们就用他的姓氏来命名这种胡子,称为burnside。burnside从字面上很容易让人联想到“烧焦的脸颊”(burn sides),这与伯恩赛德将军在战场上屡战屡败、灰头灰脸的狼狈形象十分符合。后来该单词的拼写形式从burnside改为sideburns,原因可能是因为这种胡子主要位于脸的两侧,还有可能是讽刺伯恩赛德行事“颠三倒四”。

sideburns: ['saɪdbɜːnz] n.连鬓胡

America(美洲):确认新大陆的意大利航海家亚美利哥

大家都知道,美洲大陆是哥伦布最新发现的,但美洲并没有以他命名,这是为什么呢?原来,哥伦布虽然第一个发现了美洲,但他并不认为这是一块新大陆,一直认为自己来到的是亚洲,还把当地的土著人称为“印度人”(India)。首次确认美洲是新大陆的是意大利的伟大航海家亚美利哥(意大利名为Amerigo,拉丁语名为Americus)。15世纪90年代,亚美利哥在西班牙经商时结识哥伦布,并作为船舶设备商协助了哥伦布的第二次和第三次航行。1499年,他随同葡萄牙人奥赫达率领葡萄牙船队出航,到达南美洲亚马孙河口。亚美利哥对南美洲东部沿岸地区进行了详细考察,认为这块大陆并非亚洲,而是一块新大陆。1507年,他出版了《海上旅行故事集》,首次提出了美洲大陆是新大陆的观点,并对新大陆进行了详细的描述。这本书引起了全世界的轰动,因此人们将他看作是发现新大陆的第一人。随后不久,在德国人重新出版的一本世界地理著作中,在地图中增加了新大陆,并将此大陆以亚美利哥的名字命名,称为America。

America:[ə'merɪkə] n.美洲,美国

American:[əˈmerɪkən] adj.美洲的,美国的n.美国人,美洲人,美式英语

guillotine:断头台,切纸机

来自法国医生Joseph Guillotin,他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在1791年设计了一款高效的断头设备。不幸的是,他的名字被用于这种新型设备的名称,为此,他无数次抗议,但已挡不住这个新名词的流传。

snob:势利的人,自命不凡者

旧时在牛津、剑桥等英国大学的学生名册中,出身高贵的学生姓名后面标有NOB的宇样,NOB是nobility(高贵的出身,贵族身分)一词的简略形式;而出身平民的普通学生其姓名则被标以s.nob.,这是拉丁语sine nobilitate‘without nobility1’(无高贵出身)的缩略。据认为,英语snob一词可能即由此而来,因此最初含有低贱者或平民之意。长期以来剑桥师生曾一直用该词来指“市民”( townsman),以别于“穿长袍的大学师生”(gownsman)。snob的今义据说是英国小说家萨克雷(William Makepeace Thackeray,1811 - 1863)最先使用的。 1847年他出版了著名散文集《势利人脸谱》(Boak of Snobs),这是由45个特写组成的英国社会各阶层势利人的肖像。他把英王乔治四世(George IV,1762 - 1830)也称作snob,因为他以“欧洲第一绅士”自诩,但身上却丝毫没有绅士的特征。经萨克雷这么一用,snob成了一个常用词,现通常多指“势利的人”或“自命不凡的人”。

guy:家伙,人

guy在美国英语中足个常用的¨语用词,相当于英国英语里的chap或fcLlow,作“家伙”或“人”解。guy 一词是19世纪末在英国开始流行起来的,不过当时guy比fellow更具有俚语的特点,且带有较多的贬抑青义。到了20世纪20年代guy成了一个时髦用词,年轻姑娘在谈及自己情人的时候,往往以my guy作为称呼。

  然而,guy这个词并非源出美国,它的历史町以追溯至17世纪的英格兰。它原是一个人的名字,此人全名叫Guy Fawkes(盖伊·福克斯1570 - 1606)。他出身于约克郡的显要家族,年轻时就皈依天主教。当时的英国国王詹姆斯一世(James I)厉行反天主教法,加紧镇压天主教徒。为了表示抗议,进行报复,咀Guy Fawkes等人为首的天主教徒于1604年密谋策划暗杀国王及两院议员。Guy Fawkes在与伦敦议会大厦毗连的一所房子里挖了地道,直通议会大厦的地下室,并在那里放置了20多桶火药,拟于理年1 1月5日炸毁议会大厦,炸死国王及与会的所有议员。可是,由于共谋者之一写了封信给一位叫Monteagle勋爵的人,警告他别去参加那天的会议,这一阴谋终于败露。就在爆炸的茼一天夜晚,Guy Fawkes等人在地下室被捕,I606年在议会大厦对面被处奂,这就是历史上有书的“火药阴谋事件”(the Gunpowder Plot)。从此以后,1 1月5日被命名为Guy Fawkes Day。每年到了这一天,英国各地都要举行庆祝活动,欢庆这一阴谋及时被挫败。人们燃放烟火,抬着Guy Fawkes的模拟像游街示众,随后燃起篝火(bonfire),将模拟像焚烧掉。1806年以后,这类模拟像被简称为guy。由于模拟像一般身着旧衣,模样古怪,天长日久guy便转指“衣衫褴褛的人”或“模样古怪的人”,在作动词用时则有“取笑”、“嘲弄”之意。然而,guy横越大洋到了美国以后,却受到了垂青,获得了新义。

  

fork:叉子

fork这个词,在古英语中写作forca,指的是叉干草等用的长柄叉。在餐桌上用的叉子据说是一位名叫Thomas Coryate的人在1601年意大利带到英国来的,他在意大利见别人在餐桌上用过这种叉子。英国人嘲笑他,说他出洋相,剧作家们还在他们的喜剧中送了他个绰号:“带叉子的施行家”。有一点可以完全肯定,17世纪这种餐叉的出现为改善饭食习惯、改变在餐桌上抓取食物的不卫生的方式向前迈出了可喜可贺的一步,因为在那以前用脏手抓取食物是很普遍的现象。

America:美洲,美国

该词得名于意大利商人和航海家“Amerigo Vespucc”.(1454—1512),其拉丁文形式作Americus Vespucius。在1501—1502年的探险航行中Americus确认新发现的太西洋以西的陆地不是亚洲的一部分,而是一个新大陆。这在地理学上是一次重大发现。他在给佛罗伦萨梅迪契家族及共和国行政长官等人的信函中记述了他四度航海至新大陆的一些情况。然而对其中一些信函的真实性后来的学者提出了质疑。这些信函当时在欧洲广为流传。1507年德国青年地理学家、地图绘制家马丁·瓦尔德塞弥勒(Martin Waldseemuller,1470—1521,)将Americus有关四次航行的记述作为他出版的一本书的附录。这本书最引人注目的特点是收进了一幅Americus称之为“新大陆"的地图。在书中作者为了纪念Americus将“新大陆”命名为America,并在页边陈述了理由。

Achilles' heel:阿喀琉斯之踵

出自古希腊传说。阿喀琉斯(Achilles)是荷马史诗《伊利亚特》中参加特洛伊战争的一个半神英雄、希腊联军第一勇士。他是海洋女神忒提斯和英雄珀琉斯之子。他出生后,母亲忒提斯为了使他炼成金刚不坏之躯,将其倒提着浸在冥河水中,除忒提斯所捏的脚踵外,全身刀枪不入。阿喀琉斯在特洛伊战争中杀死特洛伊第一勇士赫克托尔,使希腊军转败为胜。后来,特洛伊小王子帕里斯受到太阳神阿波罗的指引,暗箭射中阿喀琉斯的脚踵,阿喀琉斯因此受伤身亡。

后来,人们就常用Achilles’ heel(阿喀琉斯之踵)来比喻强大人物身上唯一的薄弱之处、致命的死穴或软肋。

Pied Piper:有感召力的人

德国中世纪民间传说中的人物,字面意思为穿着杂色衣服的吹箫人。据说他的箫声悦耳动听,甚至可以把老鼠引出洞,因此,Hamelin镇的人请他来捉老鼠,但后来反悔拒付工钱,他出于报复,就用萧声把这个镇的小孩全都勾引走了,后由其名字引申词义有感召力的人。

John Hancock:亲笔签名

John Hancock(1737-1793)原是美国殖民时期波士顿首富之一,人称“走私者之王”(King of Smugglers)。1765年当英国颁布向殖民地直接征税的所谓“印花税条例”(the Stamp Act)时,他领导了当时的商人进行了坚决的斗争,一度遭到英王通缉,后来成了美国独立战争的领导人物之一。1776年夏北美大陆会议讨论《独立宣言》,他出任大会主席。他是第一个在《独立宣言》上签字的人,而且他的签名笔力遒劲,粗大醒目,比宣言主要起草人杰斐逊和著名政治家富兰克林等人的签名大两倍。签完名字后,他抬起头来风趣地说,他要让乔治三世不戴眼镜也能看清楚。John Hancock后来虽然没有如愿以偿当上美国首任总统,但他的大名却以另一形式永垂青史。由于他是《独立宣言》的第一个签名者,且签名独具特色,后人就用他的大名 John Hancock作为“亲笔签名”的代称,在美国口语中广为使用。

workaholic:工作狂;沉迷于工作的人

当alcoholic一词于18世纪末出现在英语中时,它仅作形容词用,意为“酒精的”或“含酒精的”;而它首次以名词身份出现则是在1870年左右,用以指“酒”,而且是以复数形式出现的。约在1890年alcoholic才开始用于至今仍在使用的词义,即“饮酒过度的人”或“嗜酒者”。

1968年美国一位名叫Wayne Oates的教会指导员(pastoral counselor)仿alcoholic造了workaholic一词,用以指“工作迷”或“工作狂”。该词系由work(工作)加-a,再加alcoholic的尾部-holic缩合而成。Oates本人就是一个典型的workaholic,他从早到晚忙个不停,工作时连家人都不能见到他。只是在他五岁的儿子要求约见他时,他才发现自己是一个这样的人。

1972年他出版了一本名为Confessions of a Workaholic(一位工作狂的忏悔录)的书。正是由于这一原因,人们总是认为workaholic一词系此人所杜撰,workaholic也因此得以推广。这个词很快地被记者们用在全国各种报刊上,并传至英国和澳大利亚等国。随后又出现了一系列以-(a)holic结尾、构成方式类似的混成词,如hashaholic (1973),chocaholic/chocoholic (1976),bookaholic (1977)和wordaholic (1978)等,这些词都带有“对……痴迷的人”或“沉湎于……的人”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