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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jama(睡裤):印度、波斯人穿的宽松裤子

英语单词pajama(美式英语写为pyjama)是个地道的外来词,来自印地语pajama,而后者来自波斯语paejamah,由pae(leg)+jamah(clothing)构成,字面意思就是“leg clothing”,即“裤子”的意思,指的是印度、波斯等人常穿的一种宽松裤子,用绳子系在腰上,既可以在晚上睡觉时穿,也可以在白天当做休闲服穿。

欧洲人原本流行穿着长袍入睡。到了1880年左右,西方开始流行东洋风。人们将pyjama 这种服装从亚洲殖民地带回本国,从此便成为男性的睡裤,并还为此配上了睡衣。不过,裤装睡衣成为主流却是半个世纪之后的事情了,其导火线是1934年的电影《一夜风流》(It Happened One Night),当时以性感著称的男演员克拉克·盖布尔(Clark Gable)在片中有穿着裤装睡衣就寝的画面,裤装睡衣才真正成为主流。

1920年代末期至1930年代,裤装睡衣也快速地在女性之间普及开来。当时女生们流行穿着睡衣通宵聚会,举行所谓的“睡衣派对”。

和trouser(裤子)一样,pajama通常以复数形式pajamas出现,因为它有两个裤管。

pajama:[pə'dʒɑːmə] n.睡裤,裤装睡衣

该词的英语词源请访问趣词词源英文版:pajama 词源,pajama 含义。

artery:动脉

发音释义:['ɑːtərɪ] n. 动脉;干道;主流

结构分析:artery = ar(=air,空气)+tery(名词后缀)→输送空气的东西→气管→动脉

词源解释:artery←希腊语arteria(气管)

背景知识:人死后,动脉里面并不会有血液,因此古希腊人把动脉当成了气管,称为arteria(气管)。

同源词:air(空气)

衍生词:arterial(动脉的、主干道的)

hippy:嬉皮士

来自hip,时髦的,时尚的。字面意思即时尚的人,用于指上世纪60年代拒绝西方主流生活方式的人的代称,常为留长发,衣着鲜艳,吸毒的堕落的年青人。

louche:离经叛道的,不为社会认可却有吸引力的

来自法语louche,斜眼的,斜着眼看的。词义比较抽象,用来形容不为主流社会所认可但同时又带有某种吸引力的人。参照黄药师,韦小宝。

derivation:派生

从一个主要事物的发展中分化出来叫“派生”。“派生法”是英语的重要构词法之一。这个词是从拉丁语的derivo变化来的,de即“away from”;rivus. “river”,合起来即“河流主流的支派”。动词derive在英语中的最早含义是“改变河流的流向”。现在则指任何从主要根源的“导出”,“引出”、“派生”、“衍生”。英语里也叫derive,这同词汇的“派生”颇相似。

off-Broadway:非百老汇的,有新异的

off,离开,Broadway,百老汇,主流音乐象征。

nerd:喜欢钻研学术的书呆子

nerd是美式英语中一个略显贬义的俚语,通常被翻译成怪胎、怪咖,一般指偏爱钻研书本知识,将大量闲暇用于脑力工作,对流行文化不感兴趣,不愿或不善于体育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的人。在美国中学和大学文化中则通指那些专心一致刻苦学习的学生。在华人圈内相同的概念是“书呆子”。近年来,Nerd已经逐渐从贬义词变成了具有自豪感和身份认同意义的词语。不过在美国偏僻地区校园内,这样的学生依然不受欢迎。

nerd一词最早出现于上世纪40年代美国校园内,很可能是俚语nert(愚蠢或疯狂的人)的一个变体,而后者是nut(疯狂的人)的变体。50年代初,美国著名的儿童文学家和教育家苏斯博士(Dr.Seuss)在其作品《如果动物园归我管》(If I Ran the Zoo)中首次将其使用于文学作品中,从而使得该词在广大美国学生中耳目能熟。在60年代初期该词传遍美国全国甚至远至苏格兰,随后一段时间其词义逐渐与“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之类的书呆子形象挂钩,这个词义在70年代因为情景喜剧《快乐时光》(Happy Days)开始变为主流。而自20世纪80年代后,科学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产业的发达使得许多具有Nerd性质的人(比如比尔•盖茨)变得非常富有,在社会上处于很大的优势地位,使得许多追求脑力的人都以自己是“Nerd”为豪。1984年的喜剧电影《Revenge of the Nerds》系列中主人公一行的正直形象使得“nerd pride”(书呆子的自豪感)在90年代开始觉醒。2007年开始播出的美剧《生活大爆炸》(The Big Bang Theory)的主角就是四个nerd。

nerd:[nɜːd] n.书呆子

nerdy:['nɜːdɪ] adj.书呆子式的,怪僻的

limerick(打油诗):来自爱尔兰城市利默里克

打油诗(Limerick)是一种谐趣诗的体裁,由五行组成,韵式为aabba。用词俚俗浅白,迥异于流行于英格兰的主流诗体。爱德华·李尔在他的《谐趣之书》(1846年)中推广了这种诗歌,但他并不是这种诗歌的创始人。相传这种谐趣诗最早是爱尔兰城市利默里克(Limerick)的一群年轻人用爱尔兰语开创的。还有人说是因为在爱尔兰传统娱乐形式的聚会上,邀请客人参加作诗和诵诗比赛,赛后要合唱歌曲《来到利默里克》(Come up to Limerick)。

下面是爱德华•李尔写的一首limerick:

有个老头儿胡子长,

他说:“这事儿真让人恐慌!

一只母鸡,两只猫头鹰,

一只蒙鸠,四只百灵,

全把窝做在我的胡子上!”

limerick:['lɪmərɪk] n.打油诗,诙谐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