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little(贬低):美国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斐逊的杜撰
英语单词belittle是美国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斐逊杜撰出来的。该词由be(使)+little(小)构成,意思是“轻视、贬低,使其相形见小”。18世纪时,法国博物学家布冯伯爵合作编写了一部巨著《自然史》。杰斐逊曾经读过此书。他不喜欢布冯对美洲大陆自然景观的描写,认为布冯刻意贬低这些自然景观,把它们说得无足轻重。1788年,托马斯•杰斐逊在一部描写自己的家乡弗吉尼亚的书中,首次使用了这个由他杜撰的单词:“The Count de Buffon believes that nature belittles her productions on this side of the Atlantic.”(布冯伯爵坚信大自然轻视她在大西洋此岸的创造物。)美国词典编纂家诺亚•韦伯斯特很喜欢这个单词,于1806年将这个单词收录至他编纂的《韦氏大辞典》中。英语的发源地英国对美国人这种杜撰英语单词的行为大为恼火,提出了猛烈的抨击。个别美国语言学家也觉得这种做法不合适,建议取消。然而,词汇的产生和流行总是不以个别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现在,无论是在英国还是美国,甚至在其它说英语的地区,belittle这个单词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belittle:[bɪ'lɪt(ə)l] vt.轻视、贬低,使其相形见小
该词的英语词源请访问趣词词源英文版:belittle 词源,belittle 含义。
idiot(白痴):被统治阶级视为愚民的普通民众
在历史上,统治阶级往往以“精英”自居,将广大普通民众视为愚民,英语单词idiot就反映了这一观念。idiot源自希腊语idiotes,本意是“私人、不任公职者”,即我们中国人所谓的“平头百姓”。idiotes来自idios(one's own,个别的),英语单词idiom也来源于此,本意是“某一民族或某一地方独有的语言”。由于统治者对普通民众的歧视,idiotes一词产生了“普通人、非专业人士、无专业技能的人”的含义。到了法语后,歧视色彩进一步加强,词义变成了“未受教育的人、无知者”。在现代英语中,则直接等同于“笨蛋、白痴”。
idiot: ['ɪdɪət] n.笨蛋,傻瓜,白痴
idiom: ['ɪdɪəm] n.习语,成语,土话
belittle:轻视、贬抑
发音释义:[bɪ'lɪt(ə)l] vt. 轻视;贬低;使相形见小
结构分析:belittle = be(使…为)+little(小)
英语单词belittle是美国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斐逊杜撰出来的。杰斐逊曾经读过法国博物学家布冯伯爵的巨著《自然史》。他不喜欢布冯对美洲大陆自然景观的描写,认为布冯刻意贬低这些自然景观,把它们说得无足轻重。1788年,托马斯•杰斐逊在一部描写自己的家乡弗吉尼亚的书中,首次使用了这个由他杜撰的单词:“The Count de Buffon believes that nature belittles her productions on this side of the Atlantic.”(布冯伯爵坚信大自然轻视她在大西洋此岸的创造物。)美国词典编纂家诺亚•韦伯斯特很喜欢这个单词,于1806年将这个单词收录至他编纂的《韦氏大辞典》中。英语的发源地英国对美国人这种杜撰英语单词的行为大为恼火,提出了猛烈的抨击。个别美国语言学家也觉得这种做法不合适,建议取消。然而,词汇的产生和流行总是不以个别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现在,无论是在英国还是美国,甚至在其它说英语的地区,belittle这个单词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belittle:贬低,轻视
该词系美国第二任总统杰弗逊(Thomas Jefferson,1743 - 1826)所创。
18世纪法国博物学家布丰伯爵(Buffon,1707 - 1788)与他人舍著《自然史》44卷,获得巨大成功。杰弗逊在还没有当总统前曾读过这些书,他不喜欢布丰对新大陆自然奇观的描绘。在杰弗逊看来,布丰刻意贬低这些奇观,把它们说得无足轻量。杰弗逊本人也是一位博物学家,目睹过欧洲的自然奇观,他觉得与之相比新大陆的自然奇观毫不逊色。 1788年杰弗逊撰文描写他的家乡弗吉尼亚州。当他想起布丰的话,他这样写道:“The Count de Buffon believes that nature belit.-tles her productions on this Side of the Atlantic.”(布丰伯爵认为大自然贬低了它自己在大西洋此岸的创造。)他别出心裁地在little前加了前缀be-,造了belittle这一新词。黄国词典编纂家韦伯斯特(Noah Webster,1758 - 1843)喜欢这个词,将它收入自己所编的1806年出版的《简明英语词典》。他将belittle释义为“使相形见小,使变得不重要”。这个词开始在美国越来越广泛地使用起来。然而,此举却在英国引起轩然大波,激起一片片喧嚣的抗议声。个别美国学者也建议取消这个词,斥之为粗鄙。但任何反对与斥责最终都未能扼杀它。如今belittle 一词已在美国、英国及其他英语国家广为使用。词义也有了一些延伸。除了表示“使相形见小”、“贬低”,还可表示“轻视”或“小看”。不仅如此,还派生出belittlement,belittler,belittlingly等词。
albatross:信天翁
albatross 信天翁
该词源于阿拉伯语。阿拉伯人把吊桶叫做al qadus,这个词进入西班牙语和葡萄牙语,以alcatraz的形式出现,用以指“鹈鹕",这或许是由于这种鸟的下颁底部有-吊桶状的大皮囊的缘故。美国圣弗兰西斯湾有-个岛因鹈鹕成群栖息于岛上西班牙人将它命名为Alcatraz。16世纪alcatraz进人了英语后,形式和意义都随之发生了变化。根据意为“白色的”的拉丁文albus,alca-这-成分被改作alba-,整个词变为albatross,用以指习性和栖息地都和鹈鹕极不相同的一种大型海鸟,即信天翁。由于海员经常见之成群出现于Cape of Good Hope(好望角),所以给albatross取了个别名,叫Cape Sheep或Cape Hope Sheep。有关albatross的传说恐怕比任何一种海鸟都要多。旧时迷信,杀死albatross会带来厄运。英国诗人柯尔律治(S。T。Coleridge,1772—1834)的著名叙事长诗《古舟子咏》(The Rime of the Ancient Mariner,1798)描写-位老水手在海上随意射杀-只albatross致使全船遭难,为了赎罪将鸟尸挂于颈上。据此,albatross现在还常用以喻指“无法摆脱的苦恼"或“沉重的负担”。
particular:特殊的,特别的
来自particle,个体,颗粒。即个别的,引申词义特别的,特殊的。
hamburger:汉堡包
这是一种肉夹碎牛肉饼或乳酪等的圆面包。大多数权威认为该快速食品是以其发源地德国港口城市汉堡(Hamburg)命名,在19世纪中期的第一次德国移民浪潮中传到美国。1836年,在美国人的菜单上出现了一道以Hamburg steak命名的菜,按字面义是“汉堡牛排”,其实是“碎牛肉饼”,到了1889年Hamburg Steak改称Hamburger Steak,到了1908年被进而缩略为Hamburger。19世纪英国营养学家J.H.Salisbury对汉堡牛排赞扬备至,他劝人们一天至少吃上三次,汉堡牛排因此曾获得一个别称:Salisbury steak。到了1912年许多人都喜欢在面包里夹上汉堡牛排,于是Hamburger一词除了指“汉堡牛排”外又多了一层意义:“夹汉堡牛排的面包”,即我们现在通称的“汉堡包”。此后hamburger也被用以指“(用来做汉堡包的)绞碎的牛肉”。二战期间美国肉类的匮乏使hamburger身价倍增,并进而取代了hot dog(热狗),从此以后hamburger成了最受美国人欢迎的快餐食品。出售hamburger的食品店、售货店以及售货摊在美国几乎随处可见,并且出现了花样繁多的夹心面包,诸如cheeseburger, fishburger, nutburger, beefburger, portburger, shrimpburger等。在这些以-burger结尾的复合词中,词根通常表示所夹之物的名称,而-burger则作为一个后缀,表示各种类似于hamburger的夹心面包。
另有一种说法认为,在美国纽约州西部有个地方叫汉堡镇(Hamburg),hamburger这种快餐是于1885年夏天在这个小镇上发明的,故得此名。
Electra complex:恋父情结
来源于古希腊神话,厄勒克特拉(Electra)是迈锡尼(Mycenae)的国王阿伽门农(Agamemnon)和克吕泰涅斯特拉(Clytemnestra)的女儿。克吕泰涅斯特拉由于有了“外遇”,同情夫埃癸斯托斯(Aegisthus,阿伽门农的侄子)合谋杀死自己的丈夫阿伽门农,厄勒克特拉(Electra)在父亲被母亲谋害后,就把弟弟俄瑞斯忒斯(Orestes)托付给父亲的好友收留抚养,等到弟弟长大以后,她就同弟弟共谋杀了母亲及其奸夫,为父亲报了仇。厄勒克特拉(Electra)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她认为母亲做得不对,做了不光彩的事情,对不起父亲。弗洛伊德取了这个神话故事的外表的个别情节,认为厄勒克特拉(Electra)有恋父妒母之情。“恋父情结”就是由此而来的。
hotdog(热狗):夹着腊肠狗香肠的面包
hotdog (热狗)其实是香肠的一种搭配吃法,即用两片面包夹着一根香肠。香肠最早源自德国,尤其以法兰克福小香肠最为著名。这种小香肠流传到美国后,美国人给它起了一个别名,叫做“德希臣狗香肠”(dachshund sausage)。德希臣狗俗称“腊肠狗”,体长腿短, 形似腊肠,并且又产自德国,所以美国人便用这种狗的名字来称呼法兰克福小香肠。当时, 最流行的吃法是用两片面包夹着一条热香肠吃。在美国棒球赛场上,到处都有背着保温袋的 小贩们在叫卖“get your hot dachshund sausage! ”(快来买热乎乎的德希臣狗香肠)。1906年, 一位报社漫画家塔德将这副情景画成一幅漫画。但他不知道如何拼写单词dachshund,于是 就写了个dog (狗)。于是,小贩口中的“hot dachshund sausage”就变成了 hot dog (热狗)。 没想到这一错误写法居然大受欢迎。从此以后,这种夹有香肠的面包都被统称为hotdog (热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