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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deal(考验):作为神灵审判手段的肉体考验

在古代司法制度很不完善的时代,人们把声张正义的希望寄托于神灵,认为神灵可以对人世间的是非作出判定,并帮助人们给罪犯量刑。其方式多种多样,常用的有 :吞食某种有毒的东西、手下油锅取物、决斗、将嫌疑者投入河中等等。以被考验者能否顺利通过考验来定输赢或判明当事人是否有罪。这种肉体考验在英语中就是ordeal,字面意思就是“deal out by gods”(由神灵来施加惩罚)。现在引申为“严峻的考验”。

ordeal: [ɔː'diːəl] n.严峻的考验,折磨,痛苦的体验

该词的英语词源请访问趣词词源英文版:ordeal 词源,ordeal 含义。

rhadamanthine(公正的):希腊神话中的判官拉达曼提斯

拉达曼提斯(Rhadamanthus,Rhadamanthys)是希腊神话中主神宙斯和欧罗巴的儿子,米诺斯、艾亚哥斯的兄弟。在米诺斯统治克里特以前,拉达曼迪斯是克里特的国王。后来米诺斯嫉妒他的威望,将他赶出克里特岛。他流亡到皮奥缇娅岛,在那里他和阿尔克墨涅结了婚。相传拉达曼迪斯死后,由于他不屈不挠的正直心,他与米诺斯,艾亚哥斯一起成为冥界的判官,专门惩罚罪人。在日本漫画《圣斗士星矢》,拉达曼迪斯是冥界三巨头之一。英语单词rhadamanthine就来自他的名字,用于形容公正但固执的判决/法官。

rhaddamanthine:[,rædə'mænθin; -θain] adj.公正的,严峻的,拉达曼提斯的

brink:边缘

发音释义:[brɪŋk] n.(峭壁的)边缘

词源解释:来自中古低地日耳曼语brink(边缘)或丹麦语brink(险峻、海滨、河岸)

词组习语:on the brink of(濒临)

衍生词:brinkmanship(边缘政策;外交冒险政策);brinkman(边缘主义者)

英语单词brim、brink、edge、margin、rim、verge都有“边”“边沿”的意思,区别如下: brim指如壶、杯、碗等各种形状容器的内侧边缘,也指帽子的边;brink指悬崖峭壁的边缘;edge指物体两平面交接处的边缘或边线;rim指任何圆形物体的缘、周或边;margin指书页的空白边缘,也可指物体的边缘;verge指一平面或广阔区域的尽头,也常指道路的边缘。

用于比喻时,brink常用于借喻中,指濒临某种危险;edge指尖锐性、严峻性等;margin的意思是“留有余地”;verge表示濒临某种感情或行动的状态。

助记窍门:与brim一起记:brim表示内侧边缘,所以以m(连在一起的两个n)结尾;brink表示峭壁的边缘,所以以k结尾,令人联想到峭壁向外突出的锐利边缘。

ordeal:(对品格、忍耐力等的)严峻考验,磨难

古时英国法庭在处理疑案时是借助超自然的方式来进行裁决的,例如使嫌疑犯或被告手抱灼热铁块,或使其蒙住双眼赤着脚从几块灼热的犁铧中间走过,或使其将手浸于沸水中,倘若手脚丝毫无损则可定为无罪。古人相信上帝会创造奇迹,保护无辜者使其不受伤害。这种神裁法古英语作ordal,其原义为“审判”或“判决”。古代条顿族及其他一些民族也曾采用类似判罪法。 13世纪初英国废除了除决斗以外的各种神裁法,但ordal一词却传了下来,拼写形式演变为ordeal,如今多用于引申义,表示“(对品格、忍耐力等的)严峻考验”、“磨难”或“煎熬”。

cocktail:鸡尾酒

提起鸡尾酒,你一定会想到欧美影片中常有的家宴场面。确实,它起源于西欧。至今已有上百年历史。鸡尾酒是一种由两种以上的酒加入冰块、香料或掺入鲜果汁配合成的饮料。它是餐前酒,其特点是凉,不论春夏秋冬,差不多都用碎冰块来调节温度。鸡尾酒都是现饮现配,不能贮藏,很适宜于家庭自制。1943年11月,在著名的德黑兰会议期间,美国总统罗斯福宴请斯大林和邱吉尔时,就亲自调配了晚餐前喝的鸡尾酒。他把大量的带甜味和不带甜味的苦艾酒倒进放有冰块的酒壶里,再加入一些杜松子酒,然后迅速把他们摇动搅匀,即成别有风味的鸡尾酒。

尽管国外的鸡尾酒配方多达500余种,但都有共同之处,一般都由三部分组成。一是酒,一般以蒸馏酒为主,如威士忌、伏特加、茅台等;二是副材料,如各种果汁、苏打水、牛奶、冰块等;三是点缀物,如柠檬、桔子、蜜瓜等。鸡尾酒可根据具体条件和爱好灵活变换三部分配料,使之在杯中五彩缤纷,芬芳四溢。

至于cocktail这个英文名称的来历,众说纷纭,究竟哪一种是它的真正来源,并未得到证实。不过,看看下面的种种传说,倒也挺有意思。

有人说,这种酒之所以叫cocktail,是因为当一个人喝了两、三杯后,就会感到自己象一匹竖起尾巴(with cocked tail),将要对加比赛的马一样。

美国奥尔良市则宣称,cocktail是他们市的一位名叫Antoine Peychaud的酒吧间招待员发明的。他把这种饮料盛在一种叫coquetier杯形容器里。他们认为cocktail就是从这种容器的名字来的。

有的则说,一位阿兹台克(墨西哥印第安人)贵族要他的女儿Xochitl向皇帝敬献一种仙人掌汁液做的饮料。后来皇帝娶了这位姑娘,并且她的名字命名了这种饮料。

还有一种说法,英国过去有一种略有毒性的混合饲料,是用跑了汽的啤酒同杜松子酒、草药、面包、面粉混合制成,据说是让斗鸡食用的,好让它保持战备状态。除去面粉成份,人就可以饮用,这种饮料叫cock-bread ale或cockale,ale是啤酒,从而产生了cocktail。

还有一种更生动、更详细的传说,在美国纽约州,有一条赫德森河,河边有一家古老的酒店,店主人名叫William Van Eyck.店主人最心爱的东西有两样:一是他的斗鸡,名叫“闪电”,一是他的独生儿女,佩吉小姐。追求佩吉小姐的人都明白,要想得到她父亲的欢心,必须首先关必他的斗鸡。

向佩吉小姐求婚的大都是些以航海为业的殖民地居民,他们慷概大方,百般殷勤,并投其所好地向佩吉的父亲送一些令他满意的东西,然而这位美丽的佩吉小姐并不爱这些人,却一心爱着她家的一种祖传的饮料,没有什么比这种奇妙的饮料更能吸引她的,她一直小心翼翼地保存着饮料的秘方。

后来,佩吉小姐终于爱上了一个名叫阿普尔顿的青年,他是快速帆船上的大副。佩吉的父亲不大赞成这门亲事,在背地里暗暗地活动。姑娘为了让小伙子在严峻的考验面前鼓足勇气,在他前往拜见老人之前,为他调制了一杯这种饮料。正在这时,斗鸡“闪电”飞奔而出,在院 子兜了个圈儿,一根尾巴上的羽毛被拌落下来,恰好落进酒杯里。姑娘高兴极了,拿它当了搅酒棒,激动地说:“鸡尾酒”!‘闪电’给我们的酒取的名字!“他们俩双双为未来的美满幸福页杯起誓。

顺便说一下,用鸡尾酒举行的酒会叫“鸡尾酒会”,往往用于展览会开幕、轮船下水典礼、飞机试航仪式、工地开工剪彩或向宾客介绍某一要人等等。它的特点是简单、活泼、节约时间。鸡尾酒会在室内室外都可举行,没有台子,不设座位。如有要紧事,谈上几句,喝上几口,离开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