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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tracize(放逐):古希腊雅典的“陶片放逐法”

公元前5世纪,古希腊雅典人民推翻僭主的独裁统治后,建立了民主制度。为了保卫民主制度,避免有野心的政治家恢复僭主政治,雅典人民实施一项称为“陶片放逐法”的政治制度。所有的雅典公民在一片陶片上刻上他认为可能危害雅典民主政治,需放逐的人的名字,将陶片投入票箱。如果有人获得超过6000张选票且得票数第一,则被放逐,期限为10年。

陶片放逐法有助于雅典公民表达自己的政治意见,约束官员行为,但这种方式简单粗暴,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民的情绪。因此陶片放逐法很容易成为政客党派斗争的工具。例如,雅典政治家阿里斯提德曾在参加陶片放逐投票的路上,被一个目不识丁的路人拦下,请他帮忙在陶片上刻下阿里斯提德的名字。阿里斯提德问他为什么想放逐阿里斯提德。那人回答“不为什么,我甚至不认识这个人。只是到处都在谈论他,说他是什么‘正义之士’,我实在是听烦了。”阿里斯提德平静地帮他在陶片上刻下自己的名字。投票结果揭晓,被放逐的正是阿里斯提德。公元前415年,雅典平民领袖海柏波拉斯被放逐,后来外国外被支持寡头政治的激进分子暗杀。此事在雅典人民中造成极大震动。从此后,陶片放逐法自然终止。

英语单词ostracize正是来自陶片放逐法。它源自希腊语ostrakizein,而该词源自希腊语ostrakon (陶片,瓦片,贝壳)。英语中oyster、ostracean、ostracod等单词均与此同源。

ostracize: ['ɑstrəsaɪz] vt.放逐,排斥,排挤

ostracism: ['ɒstrəsɪz(ə)m] n.排斥,放逐,陶片放逐法

ostracean:[ɔs'treiʃən] n.牡蛎adj.牡蛎的

ostracod:['ɒstrəkɒd]n.介形亚纲动物

oyster: ['ɒɪstə] n.牡蛎,生蚝,沉默寡言之人

该词的英语词源请访问趣词词源英文版:ostracize 词源,ostracize 含义。

mesmerize(催眠):以催眠来治疗精神病的奥地利医生麦斯梅尔

18世纪70年代,奥地利医生麦斯梅尔(Franz Anton Mesmer)提出了一种“动物磁力”学说,认为人体内有一种动物磁力,分布不当就会产生疾病。他的治疗方法是:让一群精神病患者围坐在一起,周围是昏暗的灯光,播放着轻音乐。 然后麦斯梅尔从装有各种化学药品的瓶子中取出一根铁棒,用它轻轻敲打每个患者的身体,以此把化学药物中的“动物磁力”传给患者,改善他们的症状。这套治疗方法被称为麦斯梅尔催眠术(Mesmerism)。他曾经用这种方法治愈了很多病人,名噪一时。

然而,很多人并不认同麦斯梅尔的学说和治疗方法,认为他欺世盗名、以魔术来骗人。因此,麦斯梅尔被逐出奥地利。1778年,麦斯梅尔来到巴黎继续行医但再次受挫。法国国王专门成立了一个委员会来调查麦斯梅尔的学说和治疗方法。最后,该委员会认为他的治疗方法有一定效果,但对其理论学说提出否定意见。1843年,英国外科医生布雷德发表了《神经催眠学》一书,阐明催眠并非由施术者流入受术者的某种动物磁力或神秘物质所致,而是受术者主观心理的影响效果。

虽然麦斯梅尔的学说遭到了否定,但他所开创的催眠治疗方法却得到了广泛应用。麦斯梅尔本人的姓氏也被用来表示“催眠”。

mesmerize:['mɛzməraɪz] vt.对……催眠,迷住

mesmerism:['mezmərɪz(ə)m] n.催眠术,催眠状态,迷惑,麦斯梅尔催眠术

America(美洲):确认新大陆的意大利航海家亚美利哥

大家都知道,美洲大陆是哥伦布最新发现的,但美洲并没有以他命名,这是为什么呢?原来,哥伦布虽然第一个发现了美洲,但他并不认为这是一块新大陆,一直认为自己来到的是亚洲,还把当地的土著人称为“印度人”(India)。首次确认美洲是新大陆的是意大利的伟大航海家亚美利哥(意大利名为Amerigo,拉丁语名为Americus)。15世纪90年代,亚美利哥在西班牙经商时结识哥伦布,并作为船舶设备商协助了哥伦布的第二次和第三次航行。1499年,他随同葡萄牙人奥赫达率领葡萄牙船队出航,到达南美洲亚马孙河口。亚美利哥对南美洲东部沿岸地区进行了详细考察,认为这块大陆并非亚洲,而是一块新大陆。1507年,他出版了《海上旅行故事集》,首次提出了美洲大陆是新大陆的观点,并对新大陆进行了详细的描述。这本书引起了全世界的轰动,因此人们将他看作是发现新大陆的第一人。随后不久,在德国人重新出版的一本世界地理著作中,在地图中增加了新大陆,并将此大陆以亚美利哥的名字命名,称为America。

America:[ə'merɪkə] n.美洲,美国

American:[əˈmerɪkən] adj.美洲的,美国的n.美国人,美洲人,美式英语

jockey:赛马骑师,欺诈,耍花招

来自常见人名Jock昵称,用来称呼普通人或不认识的小伙。后用于指骑马送信的信使,引申词义赛马骑师,同时,也用于指马匹交易商,即horse-dealer,因这一职业存在许多欺骗行为,干这一行的人名声通常都不太好,引申词义欺诈,耍花招等。

scofflaw:藐视法律者

这是个历史不长的美国口语,一般辞书将它释义为“藐视法律者(尤指拒付罚款者或违反变通规则、禁酒法者)”。从构词法来讲,scofflaw是scoff+law,即动词加名词构成的一个复合名词。从词源上来看,我们得到顾一段历史。

1917年,美国国会决定使美国成为一个禁酒国( dry country)。为了将禁酒作为法律规定下来,必须相应地修改宪法。于是,国会最后通过了所谓《第十八号修正案》。这项修正案经全国四分之三的州通过,于三年后生效,开始实施。从此,酒在全国范围内遭到严禁。

与此同时,反对者的暗中反抗也开始了。嗜酒者认为,禁酒法触犯了他们的公民权。既然公开饮酒违犯禁令,那只好暗地里喝。既然酒在市场已全然绝迹,何不自己酿造?走私贩也趁此机会从外国运进这种违禁品,在秘密俱乐部出售。这种秘密俱乐部大多防范极严,不认识守门的,不通过门上小窗口轻声说句诸如“乔派我来的。”(Joe sent me.)之类的暗语,是进不去的。自禁酒法实行以后,此类名为“俱乐部”的非法酒店( speakeasy)在美国各地犹如雨后春笋般地出现。日子一久,人们就不再把禁酒法放在眼里了。

政府官员担心无视一项法令将导致对一切法令的藐视,因而发起了一场维护禁酒法的运动。

马萨诸塞州一位富翁也是一位戒酒者,愿出赏金200元征求一个形容藐视法律者的最佳词。他一共收到应征的词25000个。获奖的词就是scofflaw。scofflaw就这样地进入英语词汇行列。

然而,这场运动和这个新词对维护禁酒法全然无济于事。美国国会终于在1933年被迫废除《第十八号修正案》,酒在美国又恢复了它的合法地位,scofflaw也随之被人们渐渐遗忘了。

直至近几年,scofflaw在美国报刊上才再度出现。纽约市一位名叫John Murtagh的交通法庭法官(traffic court judge)用scofflaw 一词来形容那些把车子停放在“禁止停车处”而又拒绝按传票交罚金的人,从而把这一几乎被遗弃的词又带回到美国人日常生活之中。scofflaw的词义没有发生什么变化,当年用来指违反禁酒法者,而今天亦可用以指违反交通规则者及其他各种违犯法令者。

weathercock:风向标;见风使舵的人

公元9世纪中期罗马天主教会规定,每个教堂的尖顶上要安一个公鸡模型,表示圣彼得(St. Peter)在公鸡啼叫两遍前三次不认耶稣。耶稣被捕的时候,彼得出于软弱而不敢承认是耶稣的门徒,鸡叫第二遍时,耶稣的警告闪过他的脑际,他懊悔万分,跑出去放声痛哭。正如1619年一位作家所说的,公鸡模型安在教堂尖顶上意在使世人时时“想起自己所犯的罪孽,并和彼得一起祈求上天的宽恕……”(... remember our own sinnes and with Peter seeke and obtaine mercy ...)。以后,人们常将这种雄鸡模型安于风向标上,weathercock也因而得名。weathercock除表示“风向标”外,有时也用于喻义,指“见风使舵的人”或“随风倒的人”。但美国英语不用weathercock指“风向标”,而代之以weathervane。(参见co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