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little(贬低):美国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斐逊的杜撰
英语单词belittle是美国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斐逊杜撰出来的。该词由be(使)+little(小)构成,意思是“轻视、贬低,使其相形见小”。18世纪时,法国博物学家布冯伯爵合作编写了一部巨著《自然史》。杰斐逊曾经读过此书。他不喜欢布冯对美洲大陆自然景观的描写,认为布冯刻意贬低这些自然景观,把它们说得无足轻重。1788年,托马斯•杰斐逊在一部描写自己的家乡弗吉尼亚的书中,首次使用了这个由他杜撰的单词:“The Count de Buffon believes that nature belittles her productions on this side of the Atlantic.”(布冯伯爵坚信大自然轻视她在大西洋此岸的创造物。)美国词典编纂家诺亚•韦伯斯特很喜欢这个单词,于1806年将这个单词收录至他编纂的《韦氏大辞典》中。英语的发源地英国对美国人这种杜撰英语单词的行为大为恼火,提出了猛烈的抨击。个别美国语言学家也觉得这种做法不合适,建议取消。然而,词汇的产生和流行总是不以个别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现在,无论是在英国还是美国,甚至在其它说英语的地区,belittle这个单词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belittle:[bɪ'lɪt(ə)l] vt.轻视、贬低,使其相形见小
该词的英语词源请访问趣词词源英文版:belittle 词源,belittle 含义。
belittle:轻视、贬抑
发音释义:[bɪ'lɪt(ə)l] vt. 轻视;贬低;使相形见小
结构分析:belittle = be(使…为)+little(小)
英语单词belittle是美国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斐逊杜撰出来的。杰斐逊曾经读过法国博物学家布冯伯爵的巨著《自然史》。他不喜欢布冯对美洲大陆自然景观的描写,认为布冯刻意贬低这些自然景观,把它们说得无足轻重。1788年,托马斯•杰斐逊在一部描写自己的家乡弗吉尼亚的书中,首次使用了这个由他杜撰的单词:“The Count de Buffon believes that nature belittles her productions on this side of the Atlantic.”(布冯伯爵坚信大自然轻视她在大西洋此岸的创造物。)美国词典编纂家诺亚•韦伯斯特很喜欢这个单词,于1806年将这个单词收录至他编纂的《韦氏大辞典》中。英语的发源地英国对美国人这种杜撰英语单词的行为大为恼火,提出了猛烈的抨击。个别美国语言学家也觉得这种做法不合适,建议取消。然而,词汇的产生和流行总是不以个别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现在,无论是在英国还是美国,甚至在其它说英语的地区,belittle这个单词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fortnight:十四日,两星期
从词形来看fortnight释义为“十四日”或“两星期”,确实使人有点不可理解。追根溯源,fort乃fourteen之缩略,而fortnight原为两个词,中世纪英语作fourte(n)nicht,古英语作feowertiene niht,相当于今天的fourteen nights(十四夜)。fortnight正是由此演变缩略而来的。英语尚有一词sennight/se'nnight(相当于seven nights,意为“七天”),在结构上同它非常相似。这两个词的历史至少和书面英语一样悠久。从日落开始算一天的习惯古已有之。古希腊人、巴比伦人、波斯人和希伯来人均有这种习惯,而这种以夜不以日计量时间的表达方式则被认为来源于古时的德国。我们在《圣经》《旧约·创世纪》中就可找到evening先于morning排列的英语短语:“The evening and the morning were the first day…”现在sennight在整个英语世界已经废弃不用,而fortnight在英国仍十分通用,但美国人一般代之以two weeks,只是在受过教育的人当中还偶而可以听到。
cant:言不由衷之词
cant来源于拉丁语cantus‘song’(歌)或cantare‘to sing’(唱)。和多数同根词如cantata(大合唱),canticle(圣歌),cantilation(吟咏),chant(赞美诗)等不一样,该词自中世纪进入英语之时起就被赋予了贬抑含义。翻开辞书一看,我们可以发现cant的词义,诸如“伪善言词”、“(下层社会的)黑话”、“言不由衷之词”、“(乞丐等的)吟唱式哀诉”,几乎无一不带贬抑色彩。造成这一情况的因素有三,均与早先的基督教会有些联系。其一,一些牧师在做弥撒时只会机械地履行职责,不太注意吟诵的言词的含义。其二,乞丐被允许参加这些牧师主持的,为死人举行的宗教仪式,他们往往装得十分悲痛,来骗取人们的施舍,他们哀诉式的乞讨也影喃了cant一词的意义。其三,17世纪有位苏格兰传道士,因其虚伪不受欢迎,他的名字就叫Andrew Cant。 1711年8月18日《旁观者》(The Spectator)第47期上斯梯尔(Richard Steele,1672 - 1729)写的一篇文章在追溯cant 一词的词源时,试图将它与这位传道士的姓氏Cant联系起来,文中说:“他讲道所操方言,除了部分会众,据说无人听懂。”多数辞书对此很不以为然,但有某些根据说明,cant一词的贬降过程似乎多少受了这方面的影响。
wiseacre:自作聪明的人;自以为是的人
这是一个口语用词,意为“自作聪明的人”或“自以为无所不知的人”。关于它的由来,流传着以下一则趣闻轶事:
一位拥有大片土地的乡绅在舰队街(Fleet Street)魔鬼酒店(the Devil Tavern)当着英国剧作家、诗人、评论家琼森(Ben Jonson, 1572-1637)的面夸耀自己的地产。琼森打趣地说,“What care we for your dirt and clods? Where you have an acre of land, I have ten acres of wit.”(谁稀罕你那些泥块土垒?你有一英亩地,我就有十英亩才智。)“Good, Mr Wiseacre,”(说得好,Wiseacre先生)那位绅士说道。
另有一则关于音乐家贝多芬的类似轶闻。有一次,他收到一张署名“土地所有者”(landowner)的名片,他便将自己的名片回敬了一张给对方,并附上“智慧所有者”(brainowner)字样。
此类名人轶闻趣事可能有几分可信之处,然而词源学家却不以为然。他们认为wiseacre和acre在词源上没有任何联系,该词是16世纪末从意为“预言者”的中古荷兰语wijsseggher或德语Weissager(相当于英语wise-sayer)演化过来的,无疑俗词源在变化过程中是起了作用的。
tip:小费
英语中有三个拼作tip的同形异义词,其中之一作“小费”解。关于这个tip的由来有几种不同的说法。
据说在英国文学家、词典编纂家约翰逊(Samuel Johnson,1709-1784)生活在那个时代,在英国咖啡馆桌上都放有一个硬币箱(coin box),箱上有TO INSURE PROMPTNESS 字样,意思是“保证服务迅速”。有人认为这是在暗示顾客要服务快就得给小费。tip 一词最初可能就是这三个词的首字母组成的缩略词。可是,一些词源学家对此说法很不以为然,因为小费通常总是在服务之后而不是在服务之前给的。有的人认为tip来源于荷兰语 tippen 'tap'(轻拍),最初表示放硬币在桌上发出的声响。也有的认为tip乃源自拉丁语的stipend (薪金)一词之讹用。
zipper:拉链
“拉链”在英语中通称zipper,在美国英语中尤为常用。从构词上来看,zipper系zip加后缀-er而成(按词缀法规则,辅音字母p须双写),其中zip原为拟声词,模拟的是子弹的尖啸声或布匹的撕裂声,它始见于1875年左右。1893年美国芝加哥人Whitcomb Judson(一说Whitman L. Judson)发明拉链时,并不以zipper命名,而是称之为clasp locker。1913年Gideon Sundback对拉链作了改进,并改称hookless slide fastener。
1913年(一说1915年),古德里奇公司(B. F. Goodrich Company)一位决策人观看该公司生产的长统靴,试了试靴上的拉链,觉得拉开闭合十分便当,高兴地说了一句“Zip'er up!”zipper一词就这样问世了。起初,zipper只是作为该公司出产的长统靴和套鞋的注册商标而驰名,首字母总是大写。天长日久,zipper就渐渐地取代了slide fastener,并且跻身于英语词汇之列。尽管在英国英语中拉链亦有zip和zip-fastener之称,然而由于zipper较为顺口悦耳,终于在竞争中占了上风。
doggy bag:狗食袋;剩菜袋
doggy指小狗,也是对狗的爱称。doggy bag 则指就餐结束后餐馆为顾客提供的一种纸袋或塑料袋,供他们将吃不完的食物带回家。这在美国是惯常的做法,但在英国则不是。在美国,餐馆供应的菜肴分量一般比英国的多出许多,顾客通常都吃不完,而美国人从小养成不浪费食物的习惯,于是他们对于包走吃剩的食物丝毫不以为耻,认为索取袋子(bag)也不失礼节。那么又为什么冠之以doggy呢?据认为,人们一般都比较爱面子,菜多了吃不完,总觉得弃之可惜,要带回家留着吃又不便直说,就借口说是给狗吃的,所以在向侍者要袋子装剩菜时便称这类袋子为doggy bag,亦作doggie bag,直译是“狗食袋”。在美国餐馆,尤其是唐人街餐馆,一般都备有狗食袋供顾客索取。狗食袋上往往印有餐馆名字和菜名介绍等,既方便顾客又兼做广告,真可谓一举两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