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rfew:戒严,宵禁
中世纪在欧洲某些地区法令规定一到夜间某个时刻晚钟敲响之后就得灭火熄灯就寝。公元1066年操法语的诺曼人征服了英国,1068年威廉一世下令将打晚钟的时刻定为8时。晚间定时灭火熄灯就寝的这一规定,“灭火熄灯”就寝的这种晚钟就是curfew一词的原始意义。究其根源curfew并非固有的英语词,它源自古法语couvrefew‘cover- fire’。我们如今使用的curfew已不再作此义解,其词义已引申为“戒严”,“宵禁”。
该词的英语词源请访问趣词词源英文版:curfew 词源,curfew 含义。
Hobson's choice:无余地的选择;别无选择
关于其由来,英国作家斯梯尔(Sir Richard Steele,1672-1729 )曾于1712年在他主办的杂志《旁观者》(The Spectator)第509期上发表过一篇短文作了介绍。Hobson原为人名,全名是Tobias/Thomas Hobson(1544??-1631)。他是17世纪剑桥地区的一个驿站老板,养有40多匹高头大马供人租用,租用者多为剑桥学生。但是他不容许租用者自己随意挑选,只许将离马厩门最近的那匹马牵走,否则不予租用,毫无商量余地。他所定的这一规矩并非没有道理。他认为大学生不会好好照料马匹,而他却爱马如命,为了不使马儿过于劳累,他采取了依次出租的办法。休息最久,马力恢复最好的,总是靠近马厩门的马。Hobson这种不给人以选择余地的做法,人们称之为(霍布森的选择)。
此人还是个名见经传的人物。据《全国名人传记辞典》(Dictionary of National Biography)所载,死后他将一笔可观家产遗赠给了剑桥,当地有条街道以其名字命名。英国作家艾迪生(Joseph Addison,1672-1719)曾撰文纪念他,英国大诗人弥尔顿(John Milton,1608-1674)还特地为他作了两段饶有风趣的墓志铭。Hobson受到两位名作家如此垂青,在一定程度上使得Hobson's choice一语得以经久不衰,并沿用至今。词义至今一直无甚变化,现仍表示“无选择余地的选择”,或“无选择余地的局面”。1915年Hobson's choice曾被用作一个戏剧的剧名,1953年还被作为一部英国影片的片名。此语有时和动词have搭配使用,作have Hobson's cho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