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rister(出庭律师):有资格越过围栏上挺辩护的律师
在英国,律师分成两种:barrister和solicitor。barrister是出庭律师、大律师,具有上庭辩护的资格,常根据其发音称为“巴律师”;solicitor是事务律师,只能办理法律事务,不能上庭辩护,常根据其发音称为“沙律师”。barrister中的bar指的是庭审现场中将法庭和旁听席分开的围栏,因此barrister的字面意思就是有资格越过围栏,上庭辩护的律师。
barrister的词源可以追溯至12-13世纪。当时,英国国王被逼签署了《大宪章》,在威斯敏斯特宫设置固定的皇室民事法庭。为了给原被告提供法律服务,越来越多的律师聚集在此地附近。法庭附近的客栈(inn)里聚集了越来越多的律师和来此拜师学艺的律师学徒。这些律师和学徒自发组织起来,形成了具有行业协会性质的“律师学院”(Inns of Court),最有名的有四个学院。律师学院采取理论与实践结合的教学方式,最主要的一种教学手段就是模拟法庭。在模拟法庭上,由资深律师组成的学院主管和教师扮演法官,学徒们扮演原告和被告,就某一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的讨论。模拟法庭通常在学院的餐厅举行,布局模仿真实法庭,学生们坐在围栏(bar)的后面,按照资历的不同分为inner-barrister和utter-barrister。inner-barrister通常译为“内席律师”,字面意思就是“坐在围栏后方内侧的人”,指资历较浅的学徒,坐在围栏后方的内侧;utter-barrister通常译为“外席律师”,字面意思就是“坐在围栏后方外侧的人”,指资历较深的学徒,坐在围栏后方的外侧。学徒通常需要在学院中学习5-7年后,表现符合要求,才有可能被学院晋升为外席律师。而成为外席律师则意味着你已经获得行业协会的认可,获得了上庭辩护的资格。新晋升的外席律师只能在国王设在地方的巡回法庭中上庭辩护,还需要继续在律师学院中深造、服务大约5年后,才能取得在中央法庭上庭辩护的资格。这之后,才算得上是名副其实的barrister。在英国,成为一名barrister一般需要花费十年以上时间,并且学费不菲,因此通常只有贵族子弟才能负担得起。但同时barrister也是社会精英的身份象征。
在法律领域,原本表示法庭围栏的bar衍生出“法庭、律师群体、律师行业”等含义,而call to the bar就是“获得出庭律师资格”的意思。
barrister:['bærɪstə] n.出庭律师,大律师
solicitor:[sə'lɪsɪtə] n.事务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律顾问
bar:[bɑː] n.法庭,律师群体,律师行业
call to the bar:获得(出庭)律师资格
该词的英语词源请访问趣词词源英文版:barrister 词源,barrister 含义。
sabotage:阴谋破坏,暗中破坏,蓄意破坏
该词的词源是显而易见的,它本身就是法语词,源自另一法语词sabot(木屐)。法国人从sabot派生出动词saboter,用以表示“草率地做”、“破坏机器或工厂来取得罢工的胜利”等义,sabotage即为其名词形式。sabotage 一词似乎是在1910年前后出现于英语中并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逐渐通用起来的。当时一些工会,特别是激进的工人组织,极力提倡以破坏机器的方式同厂方进行斗争。令人不解的是木屐和破坏机器之间的联系,因为从传统上来说,在法国木屐是农民穿的,住在城市的工人通常是不穿的。有一种解释认为,早先法国农民为了争取更高的工资和更好的工作条件,穿着木屐去践踏地主的庄稼,词义即由此引申而来。另一种解释说,sabot除了指“木展”,也指固定铁轨于枕木之“鞋形物”(英语作shoe),1912年大罢工的铁路工人将其扭松或取掉,以此进行破坏。第三种说法则认为,法国工人可能将鞋扔进机器来使工厂的生产瘫痪。今天sabotage的词义有了扩展,不再限于机器或工厂,而用以泛指任何形式的破坏活动。
pupil:(小)学生,瞳孔
英语中有两个pupil,即形和音同而义不同的pupil。意指“(小)学生”的pupil源于拉丁语pupillus‘little boy’(小男菝),那是因为从前小学生多为男孩的缘故。14世纪时pupil作pupille,原为法律用语,指“受人监护的孤儿”,16世纪才指“受教师监护的人”,即“(小)学生”。
意指“瞳孔”的pupil则源于拉丁语pupilla‘little girl/doll’(小女孩,小洋娃娃),那是因为瞳孔所反映的人像酷似小洋娃娃所以得名的,14世纪时亦作pupille,亦指“受监护的孤儿”。两个pupil虽然词源不尽相同,但却都是经由同一法语形式pupille进入英语的。
jacket:短上衣
jacket可以一直追溯到法语人名Jacques。在古法语中农民穿的长罩衫称作jaque,jacket即来自jaque的指小形式ja(c)quet/jaquette(短罩衫),故指“短上衣”。英语里有好几个jack,其中之一意指中世纪时步兵穿在铠甲上的外衣,究其根源也源自同一法语词jaque,所以jacket也可以说是这个jack的指小形式。
average:平均数,一般水平,平均的,一般的
源于阿拉伯语awariya‘damaged goods’(损坏的货物),但却是15世纪末从法语avarie‘damaged or lost cargo’(损坏或损失的货物)借用过来的,16世纪时受pilotage(领航),towage(牵引费)等航海术语的词尾-age影响,而逐渐演变为average。所以average最初仅作海事法或保险用语,意为“海损”。所谓海损是指海上财产(船舶或所载货物)因遇海难或其他意外事故而遭受的损失。此类损失通常由有关各方平均分担,公元6世纪的罗马法中就已有明确规定。各航海国家都接受并沿用这一法理,把它作为本国海事法的一部分。据此,average 一词在17世纪时由原义引申出“平均分担”一义,而今天它所用各义,如“平均数”、“平均”、“一般水平”、“普通的”、“中等的”等都是由此进一步引申或演变过来的。除了英语之外,欧洲多数语言也都通过不同渠道吸收了这个阿拉伯词,如西班牙语作averia,荷兰语作averij,意大利语作avaria等,而且至今它们都还保留了原始词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