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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isma:神授的超凡能力,神秘的个人魅力,领袖气质

charisma在17世纪是一个纯粹的神学术语,20世纪中期被社会学家政治化,以后经记者和政治家一再使用成了一个时髦词(vogue word),不时在报刊上露面。20世纪60年代肯尼迪(John F- Kennedy,1917 - 1963)任美国总统时,记者屡屡用charisma 一词来形容肯尼迪所具有的那种领袖人物的非凡魅力,使该词在大众传播媒介中一下子流行了起来。

该词借自希腊语,原希腊词最早见于《圣经·新约》的希腊文译本,常以复数形式charismata出现,用以指“神授的超凡能力”(如能治病、预言等)。17世纪时英语从希腊语借用了这个神学术语,作charism.1875年开始拼作charisma,最后后者成了较为常用的拼写形式。几个世纪以来,charisma一直用于宗教意义,就是说只用来形容摩西、耶稣等非凡的宗教人物。这个词的今义“神秘的个人魅力”始用于20世纪德国社会学家韦伯( Max Weber,1864 - 1920)死后出版的著作《论经济和社会法》(Wirtschaft und Gesellschaft)。该书直到1947年才译成英语。charisma的这一世俗用法被社会学家所广为接受。到了60年代charisma一词又被广泛用来形容领袖人物的领袖气质和个人魅力。今天似乎有一种将charisma的词义进一步扩大化的趋向,把它用作appeal(吸引力)或magnetism(吸引力,魅力)的同义词。除了具有非凡魅力的政治领袖之外,各类名人,包括福音传道者、影星、运动员、将军和作家等,皆可用charisma 一词来形容。一些评论家强烈批评将charisma通俗化的这一做法,然而一个词使用多了其结果往往是会导致词义的扩大或一般化的。

该词的英语词源请访问趣词词源英文版:charisma 词源,charisma 含义。

book:书

山毛榉(beech)因树皮平滑索为情侣所喜爱,他们在树上刻上鸡心并在鸡心内刻写自己的姓名或姓名的首字母。古时候山毛榉树皮也是盎格鲁撒克逊人最早的书写材料。古英语把山毛榉叫做幻boc,也用该词来指刻有文字装订成卷的山毛棒树皮。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书写材料一再变换,从最原始的树皮到羊皮纸(parchment)直至发明了纸。boc也几经演变最后变成book这一形式。和英语同属一个语族的德语现表示“书”的Buch 一词原先也有“山毛榉”之意。book的一些相关词的词义也和树多少有些联系,如folio(最大的对开本)源自拉丁语folium(树叶),code(密码,法典)源自拉丁语codex(树干),bible(圣经)和bibliography(书目学,目录学)源自希腊语biblos(纸莎草的内皮)等。

blarney:花言巧语,奉承话

Blarney原为爱尔兰科克市(Cork)以北几英里处的一个村庄,村内有座城堡就以Blarney为名。Blamey城堡约建于1446年,城堡南墙城垛下有一块长方形石头被人称作Blarney stone(布拉尼石),放在常人很难够到的地方。据说假若有人倒悬双脚吻到此石即可变得口齿伶俐,能言善辩。关于这块石头流传着一删有趣的故事。 1602年Blarney城堡被英军围困。堡主McCuthy Mor(一说Cormac Macathy)抵不住英军的长时间围攻,被迫同意向卡鲁( Sir George Carew)率领的英军投降。可是他却迟迟不履行投降条款,总足花言巧语地以种种借口一再拖延,让卡鲁一等再等,长达数月之久,致使卡鲁成了伊丽莎白女王宫廷里大臣们的笑柄。最后女王亲自过问此事,然而她所得到的也只是二封空洞无物、含糊其辞的长信。读了此信,女王也无可奈何地说,“That isrnore of the same blarney.”言下之意是,这香花言巧语较前有过之而无不及。从此,blamey就这样作为“奉承话”、“花言巧语”的代用词进入英语词语的行列。据说这块Blarney stone正足为了纪念这位巧于辞令的爱尔兰人而流传后世的。谁能吻到它谁就将获得他所具有的雄辩口才。由此英语中又产生了have kissed the Blarney stone(吻过巧言石,巧于辞令)这一说法。

The Tragedy of Hamlet:哈姆雷特的悲剧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同名悲剧中的主人公。他父王被其弟弟毒死。为了复仇,他以装疯为掩护。但由于过于审慎,一再延宕,最后落得玉石俱焚的结局。比喻遇事犹豫不决、疑虑重重、迟迟不采取行动而坐失良机、一事无成的人。

Coca-Cola:可口可乐

Coca-Cola这一风靡全球的典型美国饮料几乎无人不知,它是美国佐治亚州亚特兰大一位药剂师John S.Pemberton 博士于1886年研制的,第二年就正式取名为Coca-Cola,并于1893年注册为商标。该饮料之所以叫Coca-Cola是因为饮料最初是以南美coca叶和非洲cola树籽为主要原料配制而成的。Coca-Cola公司原先只以Coca-Cola作为注册商标,但是公众都喜欢简称之为Coke。虽然公司的广告一再要求公众使用Coca-Cola这一正式名称,但无济于事。其他一些厂家为投公众所好,开始用Coke做商标名,Coca-Cola公司遂向法院起诉。1920年美国最高法院判决书上说,Coke和Coca-Cola乃出自同源,表示同一事物的两个词。Coca-Cola公司胜诉之后把Coke也注册成商标,从而使同一饮料有了两种商标。然而,Coca-Cola一词用到后来,其中Cola却逐渐被用来泛指以cola树籽为基本成分的软饮料。1983年美国最高法院曾作判决说,Cola不再是Coca-Cola公司所专,它已成为一个属名。于是出现了不少商标名含Cola的饮料。受此影响,我国有不少饮料的商标名竟然也带上了“可乐”的字样。如“非常可乐”、“天府可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