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gazine(杂志):各种信息混杂的仓库
1731年,英国人爱德华·凯夫(Edward Cave)创办了《绅士杂志》(The Gentleman’s Magazine),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本以“杂志”magazine命名的出版物。在杂志诞生之前,世界上已经有不少专业期刊,但都局限于特定专业。爱德华•凯夫想推出一本期刊,内容囊括受教育的大众可能感兴趣的每个主题,从商业到诗歌。他试图说服几家出版社和书商采纳他的想法,但没有人支持,凯夫便自己承担这份工作,并以magazine来称呼自己的刊物,以区别于已有的专业期刊。
英语单词magazine的本意是“仓库”,源自阿拉伯语,后来又可以用来表示“弹药库“、“弹夹”、“胶卷盒”。凯夫将自己的刊物比喻为各种信息混杂的仓库,故称之为magazine。《绅士杂志》的内容包罗万象,从商品价格到拉丁诗歌,从时事新闻到小品随笔,是名副其实的信息仓库,中文译为“杂志”也是恰如其分。可以说,正是有了《绅士杂志》,人类文明史上才有了“杂志”这个概念。
magazine: [mægə'ziːn] n.杂志,弹药库,弹夹,胶卷盒
该词的英语词源请访问趣词词源英文版:magazine 词源,magazine 含义。
issue:问题,议题,期刊,发行
来自古法语issue,出口,出去,来自拉丁语exire,出去,词源同exit,ion.由向外走出引申问题,议题,期刊,发行等多种词义。
journal:日志,期刊,新闻
来自古法语jornel,天,一天时间,一天的工作,来自拉丁语diurnalis,一天的,词源同daily.部分学者认为其拼写变化由字母d到字母j可能是来自后拉丁语时期,字母i变成字母j后导致首字母d脱落造成的。词义由一天的工作引申日志,日报,期刊,一天的新闻等。
magazine:弹药库,弹夹,杂志,期刊
来自阿拉伯语makhzan,仓库,ma-,地名前缀,词源同mosque,khazana,存储。在16世纪进入英语后,该词原义也为仓库,特指军火库。后在1731年,一本杂志取名为”Gentleman’s Magazin”,字面意思即绅士的仓库,绅士信息指南。随着该杂志的流行,使该词引申词义杂志,期刊,并成为主要词义。比较arsenal.
groggy:摇摇晃晃的,昏昏沉沉的
该词有二百多年的历史,它的词源可以一直追溯到法语短语gros grain(粗纹布料)。此语后缩合为单词grogran/grogoran,并于16世纪被引进英语,作grogram,用以指一种丝与马海毛(mohair)或羊毛织成的粗松斜纹织物,汉语有时音译为“格罗格兰姆呢”。
18世纪初,英国海军对水兵实行朗姆酒( rum)定量配给。1740年8月海军上将Edward Vernon(1684 - 1757)意识到朗姆酒配给量过大不利于整肃军纪,提高效率,遂下令以搀水朗姆酒发放给他管辖下的舰队官兵。这一做法果然奏效,不久即在英国海军中推而广之,一直实行了两百多年,直至1970年7月1日才宣布取消。这位海军将领在海上喜着用grogram制成的披风,官兵就给他取了个绰号叫Old Grogram Cloak或Old Grog,把他首先实行的搀水朗姆酒定量配给戏称为Grog's ration或Grog’s mixture,并最后将之简化为grog,作为兑水朗姆酒的代称。grog现用以泛指“掺水烈酒”。groggy 一词即由grog派生而来,原先仅表示“田喝兑水朗姆酒而醉醺醺的”,以后词义扩大为“酒醉的”,在当代英语中一般表示“摇摇晃晃的”、“昏昏沉沉的”、“软弱无力的”等义,不论是饮酒所致,还是因疲劳、久病等缘因引起的。此外,从grog一词还产生了与酒有关的两个复合词:一为grog shop,在英国英语指“(低级)小酒店”,一为grog blossom,指“鼻赘”或“肥大性酒渣鼻”。grog及groggy始见于1770年的一种综合性期刊《绅士杂志》(The Gentleman’s Magazine)。
magazine:杂志
这个词来自阿拉伯语的makhzan,意思是贮放粮食和其他物资的仓库。超初,所有的书都被叫做magazines,因为它们被看做“知识的仓库”。直到十九世纪,这个词才专指“期刊”。
不过,当我们用这个词作“弹药仓”、“子弹盒”、“(照相机)底片盒”等讲时,仍用的是“仓库”的原义。现在法语的magazin作“商店”讲,也用的是原义。
toast:烤面包片,祝酒,受祝酒的人
toast 一词源自拉丁语 tostus (烤过的)。在英语中“烤面包(片)”作toast,“祝酒”也作 toast。这两者之间有无联系呢?旧时,在英国流行一种习俗:人们饮酒时,常爱把一块放有香料的烤面包片(a piece of spiced toast)加入酒中,据说这样可酒味更美。该习俗在莎士比亚时代尤为风行,所以我们今天有 to drink a toast 的说法。
据传,昔日英国人还认为受祝酒的人的名字,尤其是自己所爱慕女人的芳名,也会像烤面包片那样使酒变得芳香甜美。这种看法可能起源于爱尔兰散文作家、评论家、剧作家斯梯尔(Richard Steel,1672-1729)在他主办的单张小品期刊《闲谈者》(The Tatler)第24期(1709年6月4日)上发表的一篇轶闻趣事,内容大意如下:查理二世在位时,一位有名的美男妇人在巴思温泉(Bath)休养。有个追求她的人为了向她献殷勤,从她站着的温泉水中舀了一杯水,当众为她的健康干杯。他在旁的一个唱半醉的朋友说,他本人倒不喜欢那水,而是喜欢泡在其中的toast,也就是泡在水中的美人。从此以后,toast 一词既用以表示“祝酒”,也常引申为“受祝酒的人”。
Indonesia(印度尼西亚):欧洲人眼中的“东印度群岛”
大航海时期,欧洲人普遍将位于印度西边的群岛如加勒比群岛称为“西印度群岛”,而 将位于印度以东的群岛如马来群岛称为“东印度群岛”(Indian Archipelago或East Indies Islands)。1850年,英国民族学家乔治•尔耳(George Earl)生造了 Indunesians—词,来表示东印度群岛及马来群岛的居民。在同一本期刊中,尔耳的学生詹姆士•洛根(James Logan) 则用Indonesia来表示东印度群岛,该词由Indo (印度)和nes (岛屿)加地名后缀-ia构成。 到20世纪初时,这一名称得到广泛应用。后来,在印尼独立革命中,印尼人们使用Indonesia 作为自己国家的名称。